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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游戏──主动游戏即是个体必须参与该项活动,其乐趣从亲身参与活动中获得。惟当儿童期迈入青春期后,由于生理发展消耗很多能量,且因为家庭和学校赋与儿童的任务与责任愈来愈多,在时间和体力两方面均不容许的情况下,主动游戏便日渐减少。例如,赛跑、绘画、玩泥巴、打电动等均是。
被动游戏 ──被动游戏也可称为娱乐(amusement),个体并不须要亲自参与活动,其乐趣得自于观看他人活动,个体不必耗费很多的精力,个体从中所得到的乐趣,并不亚于主动游戏。例如,看电视、看漫画、听音乐、看电影、阅读书籍等被动游戏。
依认知程度来分
功能性游戏──发生在出生至两岁的感觉动作期,游戏内容毫无主题与组织,纯然只是感觉器官的刺激输入,可帮助个体感官的功能成熟。例如玩各种玩具,抓、捏、敲、咬、闻、听等。 象征性游戏──发生在运思准备期,从两岁开始,五、六岁为高峰(亦称戏剧性游戏)。此时儿童喜欢模彷成人的角色行为,透过各种象征的物件或举止动作达到模彷的目的,从中获得快乐,扮家家酒即为典型的象征游戏。
规则性游戏──六岁开始,八、九岁为高峰。游戏内容为有规则的竞赛。有游戏规则、角色分配、动作技巧的限制等,例如,躲避球、棒球、接力赛跑等。